科普:全國防災減災日
全國防災減災日是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準而設立,自2009年起,每年5月12日為全國防災減災日。一方面順應社會各界對中國防災減災關注的訴求,另一方面提醒國民前事不忘、后事之師,更加重視防災減災,努力減少災害損失。
防災減災日的圖標以彩虹、傘、人為基本元素,雨后天晴的彩虹韻意著美好、未來和希望,傘的弧形形象代表著保護、呵護之意,兩個人代表著一男一女、一老一少,兩人相握之手與下面的兩個人的腿共同構成一個“眾”字,寓意大家攜手,眾志成城,共同防災減災。整個標識體現出積極向上的思想和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之意。
2019年5月12日是中國第11個全國防災減災日,主題是“提高災害防治能力,構筑生命安全防線”。
2008年5月12日,一場有著巨大破壞力的地震在四川汶川發(fā)生,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。為進一步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,推動提高防災減災救災工作水平,經國務院批準,從2009年開始,每年的5月12日定為“全國防災減災日”。
2008年5月12日,四川汶川發(fā)生里氏8.0級特大地震,也就是汶川大地震。這場新中國成立以來破壞性最強的大地震僅四川全省就有68712人遇難、17912人失蹤。這場大地震給全國人民帶來了巨大的心理壓力和難以愈合的心靈創(chuàng)傷,堪稱國家和民族史上的重大災難。 災害發(fā)生后,全國人民在黨中央、國務院的領導下眾志成城、抗震救災,表現出了前所未有的團結與堅強。2008年6月,山西省太原市有政協委員提議,為表達對災害遇難者的追思,增強全民憂患意識,提高防災減災能力,有必要設立“防災減災日”或“中國賑災日”,借此表達對地震遇難者的紀念,弘揚團結抗災的精神。
1989年,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將每年10月的第二個星期三確定為“國際減災日”,旨在喚起國際社會對防災減災工作的重視,敦促各國政府把減輕自然災害列入經濟社會發(fā)展規(guī)劃。
在設立“國際減災日”的同時,世界上許多國家也都設立本國的防災減災主題日,有針對性地推進本國的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工作。如日本將每年的9月1日定為“防災日”,8月30日到9月5日定為“防災周”;韓國政府自1994年起將每年的5月25日定為“防災日”;印度洋海嘯以后,泰國和馬來西亞將每年的12月26日確定為“國家防災日”;2005年10月8日,巴基斯坦發(fā)生7.6級地震后,巴基斯坦政府將每年10月8日定為“地震紀念日”等。
2008年5月12日,中國四川汶川發(fā)生8.0級 特大地震,損失影響之大,舉世震驚。設立中國的“防災減災日”,一方面是順應社會各界對中國防災減災關注的訴求,另一方面也是提醒國民前事不忘、后事之師,更加重視防災減災,努力減少災害損失。國家設立“防災減災日”,將使中國的防災減災工作更有針對性,更加有效地開展防災減災工作。
2018年,在新一輪國務院機構改革中,應急力量和資源進一步整合優(yōu)化,應急管理部成立,旨在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、提高防災減災救災能力、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(wěn)定。
1990年,中國第一次宣布災區(qū)可以對外開放。中國在減災領域與聯合國有關機構建立緊密型合作伙伴關系,積極參與聯合國框架下的減災合作。
2005年初,中國國際減災委員會更名為國家減災委員會,負責制定國家減災工作的方針、政策和規(guī)劃,協調開展重大減災活動,綜合協調重大自然災害應急及抗災救災等工作。
2005年9月,中國政府主辦第一屆亞洲部長級減災大會;2008年12月,舉辦加強亞洲國家應對巨災能力建設研討會。
2007年8月,《國家綜合減災“十一五”規(guī)劃》等文件明確提出了中國“十一五”期間及中長期國家綜合減災戰(zhàn)略目標。
2009年3月2日起,國家減災委、民政部發(fā)布消息,經國務院批準,自2009年起,每年5月12日為全國“防災減災日”。
2009年5月11日,中國政府發(fā)布首個關于防災減災工作的白皮書《中國的減災行動》。
突發(fā)事件應對法、防震減災法、防洪法、防沙治沙法、水污染防治法等30多部法律、法規(guī),形成了全方位、多層級、寬領域的防災減災法律體系。
《國家突發(fā)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》《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》等,對災害應對、搶險救災和災后恢復重建事項做了規(guī)范;《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條例》為汶川災區(qū)災后恢復重建提供法制保障。